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
特约研究员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特约研究员的管理,保障特约研究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意识,
促进学习管理科学,充分发挥特约研究员在经济社会建设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是由我院领导和专家代表组成的学术交流、研讨、审议、评定
与咨询机构。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致力于发挥我院学术研究优势,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科研
水平,促进研究员之间的交流学术与合作,促进我国管理事业发展。
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的研究员由社会各界学术成就突出,在学术上有造诣的教授、
专家、企事业单位和院校管理者等组成,分专职研究员和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会设主
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
第五条 研究员任期三年。任期满之后,经审核通过可以连任。
第六条 研究员权利:
1. 对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有建议权;
2. 优先参加我委组织开展的有关评选、学术成果评审活动(如优秀专著、优秀论
文奖、管理理论创新先进个人、管理创新成就奖等);
3. 论文优先入选《 活 水 》 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管理科学思想文萃》等
刊物著作;
4. 可免费获得我委有关课题研究资料和文化学术活动信息;
5. 对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举办的学术活动具有优先参与权;
6. 在我委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中为有关特约研究员及其单位提供宣传机会。
第七条 研究员义务:
1.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我院社会形象;
2. 参与和完成我委委托的课题研究、积极为我委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根据要求及时为我委提供有关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或管理经验;
4. 积极参与、配合我院开展的各类学术活动;
5. 及时交纳通联费(一届三年,6800 元/三年)。
第八条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术委员会另行议定。
第九条 本章程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章程自 2009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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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是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下设直属机构。
第二条 宗旨:在本院院务委员会领导下,广泛团结国内外相关专家学者,研究探索管理
科学和相关交叉科学,宣传先进管理思想,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管理科学事业努力工作。
第三条 指导思想:打造中管院高端智库为己任,这既是历史的职责,实现陈云同志关于
中管院办成像兰德公司一样智库的夙愿,又是现实的职责与使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
设有中国特色智库的部署。精心组织智库课题研究工作,开展学术研讨,积极承担广大
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并组织编写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科学教材、著作,作为管理培训
教材,撰写一批高质量的优秀论文或研究调查报告,成为有关国家机关制订政策或管理
工作参考,不断提高我院在社会上的学术地位。
第四条 学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现代科学技术实
践相结合,不断提升中国管理科学乃至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学术水平,为我国的改革
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实现中国梦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
第五条 遵照本院院长办公会议精神,学术委员会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和若干名委员组成。(领导成员附后)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具有较高学术声望的专家学者
担任。
第七条 常务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协助主任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和主持日常事务。其职
责是:
1、做好学术委员会内外的协调工作,将根据学术研究工作的进展需要,设置有关的研
究室;
2、组织制订本院学术规划,报院办公会议审定;
3、组织智库课题研究及管理;
4、组织筹集科研经费及管理;
5、负责聘任和解聘学术委员会委员和特约研究员及其相关的管理工作;
6、负责学术委员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工作;
7、负责制订学术委员会内部各类人员的工资和奖惩制度。
第八条 学术委员会根据课题要求和学术活动,对外聘任特约研究员。严格按照特约研究
员管理条例规定聘任特约研究员。(管理条例另订)
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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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从事管理科学理论研究和相关交叉科学研究,着重党中央倡导的社会管理创新研
究及其相关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学术研究,促进中国管理科学发展。
第十条 指导各研究所和直属单位开展学术交流、研讨和管理培训工作。本着政、研、企、
学相结合原则,服务基层,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 面向社会组织开展管理培训、咨询和承办企业或有关国家机构的管理课题研
究或调查等业务。
第十二条 主要业务范围
1、整合社会智力资源,吸收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和院内下属机构的优秀
领导和专家学者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逐步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学术研究团队;
2、积极开展院内人才培训,培养新型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专业型和复合型人才,
不断提升本院管理干部和科研人员的素质;
3、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紧跟中央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战
略部署,研究、探讨当前理论与实践问题,设计前沿性课题和重大课题等,组织学术研
讨;
4、组织学习研究老一辈革命家和国家领导人的管理思想和领导艺术;
5、办好《活水》及学术论坛等内部刊物;
6、不断提升学术委员会在管理科学研究与交流方面的品牌价值。
第十三条 近中长期目标:
1、近期目标: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
2、中期目标:成为政府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知识库、思想库和智囊库的重要信息平台。
3、长期目标:成为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政府、跨国企业、国际组织和非政府国际组织的
知识库、思想库和智囊库的信息平台。
第四章 学术活动的基本原则
第十四条 开展论坛、培训、咨询等学术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按照制订的制
度规范运作,不断提高诚信度和公信力。
第十五条 倡导严谨的学风和宽容的学术风格,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遵循公平、
公开和公正的学术活动规则;在开展学术活动中,相互交流不同的见解,相互尊重,相
互学习,取长补短,不将学术讨论意识形态化。
第十六条 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个人学术观点只代表本人,并不代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或学术委员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学术委员会通过之日施行。
(2015 年 3 月 11 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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