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16年5月11日从人保部门获悉,本月起,本市将对60岁以下,经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市护理学会、市社区卫生协会认定在本市从事养老护理的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养老护理(医疗照护)、健康照护、家政服务等养老护理相关职业工种的岗位、专项能力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经认定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相关职业岗位培训,培训后鉴定考核合格,按当年度补贴目录内岗位培训项目的课时补贴标准和实际课时,核定培训补贴经费。经认定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通过养老护理相关职业专项能力或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参加鉴定考核合格取得专项能力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规定标准给予80%培训费补贴。
另外,各区县还将制定区域性补贴政策,对参加相关职业工种培训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期间按照实际情况给予交通、误工等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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